作者:济南证书制作 | 发布于:2023-10-19 21:35:40 | 浏览: 次
因本人不慎将衡宇他项权证书丢失,他项权证号:第8号,衡宇坐落于杭锦旗锡尼镇锡尼南东第19栋,用处:商住楼,建建面积:148平方米,所有权人:张俊芳。经张俊芳许诺该他项权证,未让任何单元和小我查封济南证件制作,现申请声明做废。联系德律风,;联系人:李爱军。通知期满如无任何,杭锦旗不动产登记核心将按照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,赐与补办上述该不动产权证书。